我想申请补偿经济损失,现在提出劳动仲裁是否已经过了申诉期限?若提请人民法院诉讼,胜诉几率大么?谢谢!
更新时间:2007-04-06 12:48:11
问题描述:
2003年7月经山东高速公司分配至管理处一科室的一名本科毕业生,派遣证分别有总公司和分公司的盖章。见习期半年后与管理处签订劳动合同,岗位为维修工程师,工资系数1.6,。2004年9月,被口头告知工资系数变为1.3,政工科并未说明原因及相关依据,只是说执行的总公司的意见,。至今仍然持续现状。但其他管理处维修工程师工资系数一直都是1.6以上,我们都属于同一个总公司。
04年至今我的经济损失约为3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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