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法律途径,如申请劳动促裁,要做什么准备,有什么法律条文可作依据。谢谢!
更新时间:2007-04-03 12:08:11
问题描述:
你好,情况如下:
我的母亲从1974年进入江苏省丹阳市当地的一家乡镇企业工作到2000年二月企业以无业务为由让她离开,在该企业工作了26年,随后只在01年和02年累计领了2160元的工资(01年100元/月,02年90元/月),多年企业一直对她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2006年在全厂员工近百人的要薪过程中当地镇镇府出面支付了我母亲6800元说明一次性买断工龄并要父亲(代领)当场签字表示同意。
现在我的母亲已经53周岁了,我想为其办理医保,但丹阳市医保中心的相关文件规定,50周岁以下的女性只能由单位续保,个人无法参保,我想问问这种情况我可以要求此乡镇企业为我母亲补交医保和养保吗,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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