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样的情况,他没有一点责任吗?我能向他索要精神,人身,青春,名誉赔偿吗?
更新时间:2007-03-31 13:50:31
问题描述:
我和男朋友已经同居5年,他说算过命要27岁结婚,04年年底,我还怀了他的孩子,他也答应以后会负责,等到08年结婚,我不想伤害父母,就一声不响听了他的意思,但从医院出来,他连一句问候都没,我一天也没得到任何休息,照常工作,也没有补充营养,身体也因此变得很虚弱,还走路就脚痛.后来只要两个人见面他还是好言相待,不在一起他有时也不来管,去年年底他正式提出分手,气得我晕死还进了医院,也不赶出门 ,被邻居议论,他自己在外面又找了新的朋友,他还乱找理由说我和别的男的有染,他现在不但伤害了我的名誉还有我爸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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