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帮帮忙!
更新时间:2008-04-12 11:50:51
问题描述:
三个好友(两个是昆明的一个重庆的)一起到重庆玩,其中一个昆明的有高血压和其他什么病(这种病另外两个不知情),去重庆的时候做飞机,安检时他的药被收了,到了重庆又不去买药吃。回昆明的路上又偷着买了些酒喝(高血压不能喝太多酒),火车走到六盘水时突然病发,另外两人就赶紧下车把他送到六盘水医院抢救并通知他的家人(有乘警做证),结果没有抢救活。请问另外两人有责任吗?死者家属可以要求赔偿吗?(那两人已经出了12000圆医疗费,停尸费和火化费)目前,其中一当事人已急得住院了,到底该怎么办呀?谁能帮帮忙?我们对法律不太了解
[[i] 本帖最后由 35098145 于 2008-4-12 11:41 AM 编辑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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