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有道理吗?我该怎么办?租金能退回吗?
更新时间:2007-03-23 13:36:24
问题描述:
你好
事情是这样的
我于2006年5月13号和房东签了房屋租赁协议,租赁期限是自2006年5月13号至2007年5月12日止。一次性付清了租金9000元,并另外付水电费押金500元。
后来我因为自己的原因提前搬出来。期间房东说过,房子租出去开始算。我也重申过,房子没租出去那段时间,租金我继续出。但在她房子租出去一个星期左右,也没给我打过招呼,我打电话过去询问,她还是说房子还没租出去,还在清理。我去和现在搬进去的租户见了面了,她才承认房子租掉了。
现在已经离她租掉房子已经10来天了,我去和她结算。她就说水电押金500块退给我,还有产生的水电费100多块也不算了,租金就没得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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