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遇到的问题是,判决书是2月8日,但送到的时间是现在3月22日,那么我第2次起述的时间应该是哪个时间的半个月之后呢?到底是2月23日算起的半年即8月23日,还是4月6算起的半年即10月6日才能提起
更新时间:2007-03-23 15:18:32
问题描述:
2006年11月28日我委托律师递交离婚起述书至九龙坡区法院并取得受理回执.2006年12月21日在九龙坡区法院开庭,对方不同意离婚,法院当庭调解无效,宣布不再主持调解,并择日宣判.2007年3月2日打电话至法官询问判决书一事,答复还没有.于是3月2日我咨询过律师您,当时你也给了我好的建议.
今天是3月22日我收到了法院的判决书,结果和预料中的一样,不准离婚.但是判决书上写的判决日期是2月8日.我现在就等着第2次起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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