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她只说第一次将她咬到脸部,并没提到砍狗,这件事到底谁负责,我该怎么办?如果赔偿,哪些是合理的,具体得陪多少?谢谢
更新时间:2007-03-21 13:41:57
问题描述:
邻居女儿(20岁)进入我家院内,我家狗将她大腿咬伤,随后她回家取来菜刀来砍狗,于是狗又将她脸部咬伤,而她也将狗砍伤。当时只有三个人在场,邻居及其女儿,我。现在她起诉:要求赔偿医药费400元,误工费600元,车费200元,法医鉴定费700元,以及脸部疤痕增生的整容费9000元,共计10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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