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我朋友驾驶我的燃油助力车带我肇事,我应该承担我朋友责任的百分之多少?
更新时间:2008-04-10 07:32:36
问题描述:
我和我朋友酒后,我朋友驾驶我的燃油助力车带我由西向东行驶,在丁字路口与由南向东转弯的轿车发生交通事故(轿车左前灯撞到我助力车前轮车轴上),致我受伤。现场勘查及调查取证:轿车司机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灯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转弯时未让直行车辆先行的行为,是造成此起交通事故的原因;我朋友无驾驶证、酒后驾驶无机动车号牌的轻便摩托车载人的行为是造成此起交通事故的原因;我的行为不构成事故因素。
我现在的问题如下:
一、责任认定:轿车驾驶人和我朋友同等责任,合理吗?应该是各占多少?(我朋友是正常行驶,轿车转弯时速度快才撞到我俩)
二、助力车是我的,法律有没有具体规定我应该承担我朋友责任的百分之多少?(我的燃油助力车,有行驶证和保险,出事前交通警察检查时不要求驾驶证所以任何人都可以骑)(但是事发后交警认定是悬挂助力车号牌、无机动车号牌的轻便摩托车,我没有办法去争)
三、责任认定时我认为我朋友占一半责任明显高,但是我朋友他认了!现在涉及到我朋友赔偿我二万多元(他想让我承担他一半责任)!我现在10级伤残胳膊目前还不能抬起来,去年9月到现在一直不能上班单位也不给开一分钱,我已经自己支付2万余元的治疗费,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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