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如果妻子坚决不离,按照婚姻法是否当夫妻分居两年以上法院便可以判离婚呢,如果一方不承认分居怎么办?当事人父母是不是可以作证证明确实分居的事实呢?再有,丈夫这一方,特别想获得孩子的监护权,怎样做才
更新时间:2007-03-19 15:13:53
问题描述:
我有一个朋友的儿子一与妻子去美国读书,并已留在美国工作,期间育有一子,美国籍,但夫妻两人均未拿到绿卡。近来,丈夫发现与妻子差异越来越大,简直无法相处。现在发展到为一点点小事都争吵不休,甚至无法正常工作。丈夫下决心与妻子离婚,但妻子坚决反对。丈夫决定借妻子签证到期机会先行送妻子回国,借机分居,随后再提出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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