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我连续旷工5天的话,公司肯定会辞退我,对我个人影响不好。2.如果我继续做的话,以后请假很难请,万不得以就是旷工,要扣的钱不少。3.公司擅自更改制度,员工的利益得不到保障,此时我们有什么
更新时间:2007-03-16 22:26:58
问题描述:
2007年2月1日,我与公司签定劳动合同,合同上约定,乙方无故解除劳动合同的话,要给甲方5000RMB。
2007年3月初,甲方擅自更改公司请假制度,原先请假就只有扣当天的基本工资,现在:一个月请假一天扣等级工资10%+当天的基本工资;请假2天(超过2天)扣50%的等级工资+当天的基本工资;请假三天(超过3天天)的话就扣100%的等级工资+当天的基本工资。年累计请假超过3天以上的,扣发的年终奖也都是相当厉害的。
我们公司没有工会,我没有办法接受他们的这些条款,我找过领导,领导说,以后请假只会越来越难的 ,我就想要辞职,但是公司要我赔偿5000R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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