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他恢复我的名誉权,在公司里消除影响.对我赔礼道歉.并且赔偿精神损失费.律师,请问我该如何做呢。
更新时间:2007-03-16 23:33:17
问题描述:
我任职于一家纺织品进出口贸易公司.今天偶然看到公司公告栏里总经理于一星期前对我的警告处分.落款日期是3月9日.大致内容是因我擅自更换了货运保险公司,并对财务部门慌称已经过公司经理同意才更换的.此行为对公司造成严重影响.除扣除500元工资.记警告处分一次,如发生第二次作开除处理.
对于该警告处分,我一直惊讶的是他小题大作.他也从未找我谈过.如同暗箱操作.原文中的"慌称"更是使我的名誉权受到了严重的侵犯.他在没有了解真实情况并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单方面听信其他同事的言辞,武断作出这样的决定,在公告栏贴出警告处分,对我在公司里造成不良影响,使公司同事对我另眼相看,让我很难在公司待下去.我的尊严和精神受到严重侵害.并且由于我目前已怀孕6个多月,很难不使人联想到他这样做是变相的逼我离开公司.女职员的权益得不到任何保证.个人的名誉权也得不到保证.我一直是规规矩矩的女孩子,这样的打击我受不了.尤其是在我最特殊的时期,而且当时更换保险公司也是本着从公司的利益出发,选了一家费率更优惠的保险公司.好心没好报.目前我的精神处于崩溃边缘.需要您的帮助.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