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因为我是个法盲,请你能为我指点迷津!我在期待你的回答!多谢!
更新时间:2007-03-08 09:47:52
问题描述:
律师:你的回复我已经看到了,先多谢你能在百忙之中能抽时间来回答我的问题!!
但律师,代理商的身份是确定的,出版人的身份也是确定的。但我想不通,作为出版人出版他的书籍(可以是知识)目的、意义是什么?难道就是为了通过这种相当于传销的销售方式获取暴利?让代理商的权力高于一切,他想给谁经营就给谁,不想给的就要打击,只能是代理商有出售的权利?谁有这种书籍就要打击,不论他所卖的是否正版!请问:他们这样做合法吗?假若有人从他们的手中拿到他们的书籍,而不理是否有得赚来销售,他们能与这个人对簿公堂吗?这个人会违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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