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怎么办?费用交纳后就不能再走医保了?三万元怎么处理啊?急切地盼望您的回复!
更新时间:2007-03-01 13:53:39
问题描述:
您好! 我为参加市公司举办的“迎国庆职工健康大联欢”活动,在分公司工会组织的跳长绳训练中,不慎将右膝扭伤,经医院检查为:前交叉韧带断裂和双半月板损伤,9月27日做了重建手术,共计花费3万多元。 因为是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且和分公司利益相关,经过与分公司领导协商并得到同意,由单位申报工伤。为了申报工伤准备材料,必须先交纳全部医疗费用才能复印病历,所以我个人预先垫付了全部费用。 可是,市公司将材料递交到西城区劳动局,劳动局却不收,说是不属于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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