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从法律角度讲,我们股东应该怎么办?急盼回复,谢谢你们了!
更新时间:2008-04-05 16:54:53
问题描述:
律师们,你们好!我公司2003年改制,是由集体所有制改成有限责任公司,改制时我公司所有职工(包括原经理和副经理)每人先入一股(每股1万元),而后召开股东大会后,选举了董事会成员和监事会成员,董事会成员还是由原来的总经理和副经理担任,没有选举总经理,为了公司更好的经营,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成员每人持8股(8万元). 请问一下,从法律角度讲,董事会成员的8股是否可分为1个基本股和7个经营股?还有一个问题是公司章程上有4个股东没有签字(共有36个股东),否生效?我们公司改制前有资产100多万,现在公司要进行拍卖,是否按现有股份分配资金?还是按股东人数分配? 急盼回复,谢谢你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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