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怎么做才能维护我的权利?要告他该走怎样的程序,要收集哪些证据,敬请指导。谢谢
更新时间:2007-02-27 08:22:31
问题描述:
村委会干部曾某(个人)想买我家两块承包地(承包证上没登记,但原队长和村民可以作证)来开发铺面地皮牟利,两块面积约5.7亩,因我已经种了近600棵园林树苗,加上私下买卖土地是违法的。一直就没答应,2006年8月初,他没经我家人的同意就对其中一块地进行平整,剥去1米地面土,破坏树苗近百棵,迫于他在地方有黑势力,我爸爸被迫接受他的赔偿标准,标准是;2.1亩 地每亩1万元,所有树苗按65元每棵。但不付钱,于2006年11月初写下6.3万元的欠条和5.7亩地中未开发的3.6亩地的转包合同,转包期限20年,转包金为2.6万,一次性交款。时间为农历2006年12月20日(即公元2007年02月07日)。欠条承诺还款为时间为农历2006年12月20日(即公元2007年02月07日)逾期即以开发的5格铺面地作抵押。可一直到现在他都以没时间为理由不露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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