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应该支付他的失业赔偿吗
更新时间:2004-08-16 19:22:01
问题描述:
我在7月30日,开车把一位58岁老人的脚撞坏了,老人在一家公司打工,月收入750元,我和他“私了”了,我同意支付他的y医药费、误工费等(750元/月),直到他的脚恢复。但是现在他提出,他因为受伤,失去了这份打工工作,年龄又大,不好再找工作,他让我支付他每月750元,直到60岁(60是按照正常退休得来的),我觉得我只应该支付他医疗费、误工费,我与他的失业没有必然的联系,请问他的要求合理吗?我应该支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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