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把小孩的户口落在我的家乡湖北,请问这样落户要罚款吗?会以未婚生子罚款吗?未婚生子要罚款多少呢?
更新时间:2008-03-27 09:57:19
问题描述:
各位律师您们好! 我2004年和我老公同居。他是离过婚的,有一儿一女都已成年。我是未婚的。2006年我们生了一个女儿。2008年才办结婚证。现在孩子一岁多了,想给她落个户。但当地政府说我们的孩子属于超生,要罚款一万二千元后才可为孩子办理户口。但我们没有那么多钱,我心里也不平衡,因为我是没有生过小孩的,我生孩子应当合法呀。现在我想把小孩的户口落在我的家乡湖北,我老公是福建的。
(1)请问这样落户要罚款吗?
(2)因为孩子是我们办结婚证前生的,会以未婚生子罚款吗?未婚生子要罚款多少呢?
(3)虽然孩子是我没有结婚前生的,但孩子出生证上父亲的名字是我现在老公的名字,就算在我的家乡湖北落户也以超生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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