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女方是否应该退钱给我:2法庭做法是否合理?是不是女方一直不出庭法庭就一直不能宣判?
更新时间:2007-03-02 22:39:03
问题描述:
2003年我经人介绍认识了一个隔村的女孩并由介绍人同双方商订订婚。双方当时同意如果结婚之前男方不同意了这桩婚事女方 将不再退钱给男方。反之女方要将所有钱退给男方。到2005年底女方要求结婚由于我当时在广州打工所以我便将所有事项交由我的家人办理。但是女方在向我家要取1500元钱后说要我做上门女婿。我和我的家人不同意便找来了当时的介绍人做证。后来此事一直在拖。到2006年初女方竟又同另外一人订婚。于是我要求女方将所有钱退回。女方竟说是我反悔在前不同意退钱。于是我的家人代我向法庭提起诉讼要求女方退钱但女方一直以外出打工为由拒绝出庭。由此法庭便以女方缺席为由休庭一直到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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