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已经过了一年了,我们还能向有关部门申请吗?
更新时间:2007-01-31 16:51:10
问题描述:
我父亲是某国营企业系物流中心职工。他于2005年7月21日,乘坐单位送货车送货到某一地区,在回程路上,因车祸受伤,诊断为腓骨骨折(当时并未作身体全面检查)。行石膏固定术在院治疗40余天后出院,当时必须有人扶或者执拐才能行走。回家后又发觉臀部疼痛,并逐日加重无法行走。同年11月19日经市中医院检查,诊断为腰2陈旧性骨折,同时将此情况向公司物流中心办公室报告。同月22日再次入院,经诊断为腰2陈旧性骨折,压迫神经。于24日进行了腰2空腔减压术、固定术1、殖骨术,手术后,在院治疗一个月后回家休养。在第一次住院的时候公司对其进行了工伤认定。第二次住院的时候,公司以我父亲的疏忽没有全面的检查,工伤认定不起效了的理由不予认定。但是到现在为止单位还未把工伤待遇问题落实下来。并且我父亲自己在第二次住院的时候进行伤残等级评定,经过四川巴中明正司法鉴定中心的司法鉴定,我父亲的损伤属九级、十级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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