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2004年合同到期后公司没再和我签订合同,现因我提出异议,要求公司解释,公司现要求签订合同,且上面条款有异岗异薪一项(之前合同无),但我之前合同已不在.公司也没有了.公司对我的解释是:已给了我一年时
更新时间:2007-01-31 15:36:08
问题描述:
我在这家公司工作七年了,现因身体原因,公司在我生病住院期间将我降职降薪,且降薪百分之三四十.在公司考核表上降薪原因就是因为本人身体状况不能再任职之前工作岗位.
我于二00五年底发病(地中海贫血)发病后,因我之前工作岗位加班时间特别长,休养两个月回来后将我安排到另一个岗位调养.就算是这样我在2006年8,9月份加班仍达到八九十个小时.九月份时因之前接替我的人员离职上级要求我再回之前部门任职,后面不知为何等我交接好手上工作后又不要我去了.并将我降职降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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