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下,我可不可以要求现在的使用人或现在的公司支付我制作设备道具的费用.如不能我该怎么维护我的权益呢?
更新时间:2007-01-30 21:03:37
问题描述:
我与乌海市万家腾龙商业有限公司签定了一年的联营合同,合同有效期自2006年1月8日起至2007年1月7日.可是在合同签订半年后此公司就因经营不善倒闭了,他们经营的是大型超市,我在超市经营茶叶,我们的联营合同约定我经营的摊位的设备道具制作费为九千元,我首付四千五百元余款一年分期付(每月260元).我都如实履行了我的义务,在该公司关闭半年后将此超市转让给一新的公司,也是做大型超市.我出姿制作的设备道具被他们无尝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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