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我申请仲裁能否得到支持?谢谢您1
更新时间:2007-02-01 22:29:33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
我曾经咨询过,我还想进一步陈述清楚我的案情.麻烦你了.
我是国营企业的职工,5年以前单位的某个领导以专业不对口为借口找来新毕业的大学生顶了我的岗位,我也是老大学生了,我已在这个公司工作15年了,可当时部门领导与人事部窜通,无奈致使我待岗到今天。单位现在要改制,由国营企业变更为私企,现在正是改制审计阶段。名称虽改了,但是性质还没有变。 我与该公司的合同是2001年以前签定的无固定期合同。而且公司名称改变后,我们的合同上的名称顺延(公司人事部门讲),也就是合同是不终止的,继续沿用。单位想给予我经济补偿,让我离开,而我现年已经44岁了,我不想这样,只想待岗到退休或者上岗。现在单位始终一直给我每月交付三险和最低生活保证金4百元。如果让我离开,我将无法谋生。
另外,我还想提起仲裁,让他们赔偿经济损失,因为他们违反我们签订的劳动合同,合同规定双方协商解决岗位问题。而这几年来,我一直要求他们解决岗位问题,人事部门以没有合适岗位为由不让上岗。我们企业过去有过一个文件,单位待岗人员条件必须是三无人员:无技术、无职称、无学历,而我是大学本科,又是经济师职称,根本与三无无关,却一直让我待岗至今。所以我想要求他们赔偿我几年的经济损失,妥否?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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