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连这个月的房租都没办法交得起,我想撤离商场。但多次向商场申请,他们都不同意,再三要求下,他们说必须提前两个月申请。请问,如果我不要两个月的押金,也不交这个月的房租,我将商品逐渐撤离。这样合法吗?
更新时间:2007-02-05 17:08:48
问题描述:
去年12月在深圳市宝安区开业了一个商场,当时我和老婆都想做一点别的事情,以改善我们入不敷出的现状。当时离商场开业时间非常短,商场说给我们最优惠的价格,但必须在4天之后开业。我们以为时间紧张商场不会骗我们。实际上很多人租金比我们便宜很多。而且商场开业后人流不多,人气不旺,根本没有生意。实在无法再坚持营业。(请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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