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邯钢单方面解除合同是否违法?2.我们可不可以让邯钢给补偿金?3.假使我们想继续留在邯钢能否合法?4.直接划转的国有资产中含有固定工吗?或者说,固定工算企业的资产吗?请解答.非常感谢!
更新时间:2007-01-31 15:57:11
问题描述:
2006年12月31日,根据河北省国资委分流辅助精神,我们一些为邯钢工作近30年的职工被划拨到秦皇岛化工集团,我们与邯钢签定的无固定期合同随即被单位集体解除.解除时也没有和我们协商,也没有给我们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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