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为原告:1、我们应该怎么办,该不该提供?2、如何向法院答复?3、本案于06年8月21日起诉,后经转庭,转后至今已超三个月,请问本案最迟判决的期限是什么时候?
更新时间:2007-01-27 20:15:18
问题描述:
原告鲁**当日被被告(其丈夫王海)殴打致精神异常,诊断为精神分裂等精神方面的疾病,花费数十万元.几年来被告不理不问,费用都是原告父母姐妹出的.06年7月被告提出离婚,经判决不准离婚.现原告提出诉讼要求被告承担生活费、医疗费等费用。因原告做过司法鉴定,结论为精神分裂症,被告以原告走过后门为由请求重新鉴定,现法院要求原告提供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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