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又以夫妻名义同居
更新时间:2008-03-22 11:38:06
问题描述:
我最近认识一位男士,他于1986年结婚,1988年离婚,后又于89年以解决夫妻分居的名义,把前妻和女儿从乡下接到城里,从此一直同居,并在同一单位工作,没办理复婚手续.户口本和所有登记表上都是夫妻关系.但两人曾协议女儿上大学后分开.现女儿即将大学毕业,我们认识后彼此感觉很好,准备结婚.他也和前妻协议分手并就同居期间财产作了分割.
请问他和前妻是同居关系还是事实婚姻 ?是否受到法律保护?我和他结婚是否存在法律障碍?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请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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