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应该怎么办?该按揭购房协议是否有效?公司、我方及银行这三方分别扮演了什么角色、谁有过错、责任应该由谁以何种方式承担?我该不该承担付款责任?或者说我该承担那些责任?还请律师您给于解惑,不胜感激!
更新时间:2007-01-22 09:47:04
问题描述:
我们96年都下岗打工,2002年,我妻子在万州凯峰房地产公司上班,其公司授意员工和银行签订按揭购房协议,购该公司的门面一处,讲好不用我们付钱,只是签个字。在该公司的一再保证下,我到银行签了协议,没担保人,银行也未对我借款人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后我一直没有交过钱款,银行也未催过我们,时隔5年后,我收到法院房地产评估一份,其中谈及银行与万州凯峰房地产公司、熊鹏经济合同纠纷。现在法院要求15天内前去解决。以我当时的经济条件根本无法买得起房屋,更不用说门面了,到现在也没这个条件。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