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律师,只有这些能说明问题吗?
更新时间:2007-02-12 09:09:01
问题描述:
你好!律师,感谢你的指导,但我有些担心我的证据问题.餐费、住宿费单据是筹建过程中发生的,是属于超计划投资部份,当时我为了能合作下去,通过大家说出来后,她们承认错,则我就没有计较,按她们的支出用营业收入补给她们,但她姐是会计师心计多,当时说要保管那些超支部份的单据,我就没在意,可后来她姐说单据丢了,我当时也没复印那些弄虚作假的单据,现在我手上有的是车费和她们违约擅自辞退所聘人员的事实,只有这些能说明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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