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不同意离婚。要求精神抚慰金6000元,我朋友礼金能否要回呢?算不算未共同生活?
更新时间:2008-03-19 18:56:33
问题描述:
我一朋友去年3月20号定亲,当时男方给女方22000元,4月28日打结婚证,5月6日举行婚礼,6月5号女方怀孕,自己流产,男方起诉,女方不同意离婚。男方败诉,今年3月3日女方起诉离婚。要求精神抚慰金6000元,分共同财产,请问,我朋友礼金能否要回呢?男方和女方在一起生活没有20天.算不算未共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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