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知道我专科虽没有培训机构颁发的证明,但国家有关规定,上岗前要培训,而我专科需要手法统一,培训时需要培训的材料,例如:美容工具,面膜等物品需要!所以专科统一收取培训材料费+工衣,工鞋=500元整。
更新时间:2007-01-18 09:57:50
问题描述:
你好,律师。我是一家合作性质的医疗美容专科主任,专科内有个生活美容部之前有个经理负责里一切事物,从招聘,培训,上岗。因这位经理无法胜任生活美容部的工作提前顺利同我专科解约,之后工作发现招聘人员时解约经理出现了本是员工上岗前要在美容部培训时所需要的培训材料和工衣,工鞋。却被以解约的经理写成了押金,之后我专科把解约经理所开的错误单据收回改写成“培训材料费”,但有个员工为换回。而这个员工因严重违反公司规定和多次顾客投诉,被我专科解除合同,之后员工拿着之前为换回的错误单据向劳工局告知。错误单据上写着“押金”30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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