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请问律师,我有没有触犯法律,在跟他的这段过程中我受到了很大的伤害,我有没有权利维护自己的损失(精神,经济)我应该怎么应对这样的局面,我现在到底该怎么处理才能保护我?谢谢!
更新时间:2007-01-14 10:10:51
问题描述:
05年我因为业务认识了一个乐山的朋友,从十月份开始我们在生意上有合作往来,可是经过长时间合作和经常密切联系中不留意间相互产生了爱意,可是我和他彼此都有自己的家庭和孩子,06年五月他老婆知道后追问他,他向他老婆承认了我们在一起的事实,之后他老婆不断的想办法整我,找人用手机对我性骚扰,抢我的包打电话找我老公,偷偷的拷贝我和他的聊天记录.06年八月,我和他因为工程上的事情闹得不愉快而分手,分手后我找过他他一直不理我,慢慢的我知道不可能后我也决定放弃,而且给他说明了我的心意,我让他如果对我还有感情的话再联系我,如果没有了那份感情我希望我们永远都不要再联系了,可是他却找机会联系我,而且至今他手上还压有我的货款(但没有有效的单据),可当我打电话给他说明情况时他却不接电话,把电话拿给他老婆,他老婆接起电话乱骂我,我一气之下给他和他老婆发了几条短信,给他老婆发的短信是这样:你不要以为他很珍贵,你自己看看他跟别人的记录你就知道他到底值不值得珍惜,你素质太低,我不愿意再原谅你们,你们根本不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幸福,其实在我心里,我感觉你才是最可悲的.\\\\\\\"还有另一条,就这样,他发短信说准备上法院去告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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