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想付2500元,怎么办.
更新时间:2007-01-17 10:50:46
问题描述:
我女朋友在一家电商场上班.她在电脑柜上班,而电脑柜为商场租给本市的一家电脑公司经营,我女朋友都隶属于电脑公司员工.
今年六月份,我女友下班后接到柜台电话,称有一台笔记本被盗, 据公司给的价格指导显示该电脑价值约为9000元. 由于公司在2006年4月份开始就只发了基本工资,而业务提成一直未发,所以被窃一事,责任一直没有落实, 直到今天2007年1月11日, 公司通知可以领以前数月的业务提成,才得知公司扣了她2500元,而另一个跟我女朋友换班的营业员也扣了2000元. 即她们两个营业员一共承担了4500元,占总价值的50%. 我认为她们公司的处罚完全偏重. 希望各大律师能提供法律上的建议.
需要说明的是:
1、我女友所在的电脑柜,占地约有十五个平方,为开发式柜台,即每位来商场的人员都可以接近并触摸到每一台电脑。柜区有笔记本约二十台,台机二十台。每班次的营业员为一人。 即我女朋友上班的时候,电脑柜总的营业员数只有她一个人。由于是开放式柜台,来看的人总是很多,而做为营业员同时还要向客户介绍电脑产品等服务。不可能同时去注意每一个来柜台附近的人员。
2、每一台笔记本都用专用的防盗锁锁住(即笔记本专用的那种锁,由一根尼龙丝栓在柜上)笔记本被盗后发现是连接锁头的尼龙丝被钳断。
3、在我女朋友上班的时间段(11:30-17:30),公司本部(不在商场内,离商场约二十米的一座商务楼六楼)曾数次打电话下来,叫她去本部处理一些如产品出库入库、为客户开具发票等事情,一来一去最少也要十分钟。就是说在上班的时间段内,最起码有三十分钟,柜区没有营业员。
4、事后通过商场的监视摄像头看,没有查到任何有价值的信息。
望各位对法律熟悉的人士能够解释一下,在这个事件中商场、电脑公司、及营业员各自要承担多少责任!我女朋友及她的同事为此事一共扣了4500元薪水,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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