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与他之间没有合同、有在这个公司里一齐上过班也没有拿到工资的人能作证人吗?2、我怎样才能讨回欠我得工资呢?
更新时间:2007-01-10 22:44:00
问题描述:
有一个几个人的小公司聘我去上班,没有合同口头说好有月工资年底分红,管午餐。
开始发了500元给过一次衣服费500元,以后老是说发工资、过几天发、下月发、
有的人拿不到工资就走了,会计走了后,这个老板没文化让我帮他整理帐目,我才发现原来他没给开支但是除我以外别人都从她那里借钱拉,在8月份时我家赶上有事跟她借了1万元,
11月份过了我身体不好也不想干了,想把工资部分留下剩余部分还给他,我已还他2千元,
我们谈过几次他总是出而反而,说了不算,现在他把我告到法庭,让我还钱工资的事不提了,我给他干了8个月的工作,7个月没给开支我心里很不平衡很想讨个公道,何况我是得了急性心梗已做过三个心脏支架,欠了别人几万块钱还有一个孩子上高中的具体情况,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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