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还有否可能重新争取权利?协定有多大约束力?怎样争取?2、按照湖南的相关标准,应该怎样赔偿,赔偿多少合适?怎样计算?
更新时间:2007-01-17 11:19:35
问题描述:
我的一个亲戚为邵阳县一家私营煤矿打工挖煤,在工作过程中因煤矿发生事故,压伤双腿,责任认定已明确,厂方承担全责,治疗医药费1万多元厂方已付,现还没有痊愈,厂方给伤者支付9000元人民币打发回家,了结此事。现伤者在家吃药治疗,腿仍然瘸。伤者已签订协定并签字,但回家后病情反复,担心不能恢复,一辈子瘸腿,伤者为家中唯一壮劳力,四十多岁,那样后果严重。厂方有支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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