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请问,我能通过法律途径来帮助自己恢复正常的生活,不再受前夫骚扰吗?我可以提请诉讼吗?法律可以制裁他吗?
更新时间:2007-01-04 08:07:56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
我和前夫在2006年8月4日办理了离婚手续,是协议离婚的.在离婚后他没有履行抚养孩子的责任,女儿一直是我一个人单独抚养.并且最让我无法忍受的是,他不断的打恐吓,骚扰电话,说他要与我同归同尽,说要纠缠我一生,我被他纠缠的无法正常生活,很是无奈,我也曾打过110,可是110说,他没有实施暴力手段,没有事实出现的前提下,110也没有办法,可是这样生活我又该如何?(他有暴力倾向,曾经动粗打过我,在警局有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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