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帮帮我们,这样的合同还有没有效,我们提出终止合同,算不算违约,需不需要交违约金,用人单位呢?
更新时间:2007-01-08 15:04:23
问题描述:
由于不懂法,刚刚大学毕业,所以被用人单位忽悠了.我和另外几个同学一起签了一个厦门的私人诊所,合同上写从2006年8月1号起,试用期一年,安排我们去三级医院进修,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单位又说只有五个半月的进修期,剩下的时间回诊所做事,(而且有几个同学去的是二级医院);另外,签合同时,单位口头上说,考研,参军,考公务员不算违约,但是单位知道我一个同学准备考研时又说要交违约金;合同说8月份我们就可以开始进修,但是因为他们的原因我们9月份才开始;合同上只签订了我们违约时需要承担的责任,但没有一条关于单位违约时需要承担的责任;合同上说单位会帮我们交社保,但是一直到现在,都没有交过;进修期违约要加倍返还生活费(800),医师执照没考到,要交违约金,正式工作后违约要交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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