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是武汉人,我是湖北黄冈人,我也是城市户口,请问:我先提出离婚,我不要小孩,这样一来,我会得到男方多少补偿。我是剥服产特别说明:感情一旦破裂,经济补偿是我最关心的,女人总是受害者,谢谢!
更新时间:2007-01-01 20:58:40
问题描述:
我和丈夫认识到结婚时间很短暂,现在小孩已经1岁多了,我们和公公婆婆住在一起,结婚快两年了,结婚后丈夫一直不参与经济,生活的摩擦使我产生了离婚的念头,几经考虑,我决定离婚,有句歌词说:你不对我好我就不对你好,你不对我好怎么相伴到老还不如早点算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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