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下,我老公他们部门的同事应该怎样与公司协商?或者做什么样的准备,如果公司强迫他们辞职或以他们不按照公司规定“出差”而被开除,我们要求仲裁的话要做什么准备,这样员工会取得胜利吗?谢谢!
更新时间:2006-12-22 23:41:23
问题描述:
我老公在一家国际广告公司的北京公司做财务工作,他们部门负责该公司全国的账目管理,有三十多人。从去年开始,公司发出消息说整个公司的财务工作将会放到广州去做,因此他们面临着部门解散。预计到07年3月份会接到通知。他的劳动合同续签到07年12月底,本来公司预备按照规定赔偿后解除劳动合同,且公司愿意留用他和另外2名同事在北京继续工作。但他的上级经理通知他,让他和另外的几个同事随经理一同到广州工作,算是出差,但大家都知道一年以后工作交接了,公司就会以合同到期为由不再续签。且公司根本就是改变了财务工作地点应该属于劳动合同变更,而欺骗他们按照出差的形式到广州交接工作,否则公司就强迫员工自己辞职,这样也得不到应有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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