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证据,我要是告他们的话,我能胜诉吗?如果不告他们我还能有其他的办法吗?我需要您的帮助!如果您看到我的留言,请您联系我
更新时间:2006-12-22 11:43:41
问题描述:
律师:
您好!
本人于2006年11月13日在天津**公司试工,应聘时公司郝总承诺试用期3000元转正4200元。试用期过后,由于公司老总不想实现原来所承诺的薪金,我辞职了。
当我辞职后,要求公司给我结这一个月的薪金时,他们的财务告诉我,由于我试工期是跨月份的,所以要分两个月,12月18日先给你结11月的工资,1月18日结12月的工资,可是等到20日我才收到了我工资,最让我不能理解的是:他们是按月工资1500给我结的,我很气愤,我想继续找这家公司理论,如果他们不承认当时承诺的薪金,我该怎么办?请您帮助我,好吗?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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