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能追回我5个月的社会保险吗?2.公司这样炒掉我的话应该要补偿吗?3.我还可以追讨哪些合法权益呢?
更新时间:2006-12-19 19:01:09
问题描述:
我是2006年5月21日进入广州圆鸿康市场研究咨询有限公司工作,使用期是3个月.试用期过后,公司的行政和我的上司都说我算合格,公司同意我入正职.然后我就在3个月后每个星期都问一次行政什么时候和我签合同,她是一个星期拖一个星期,都是说自己最近比较忙,忙完就会签的.在9月份,圆鸿康组织了一次旅游活动,就是全公司的职工到清远漂流,我肯定也在.旅游过后我也追问过行政,她就说我的上司会和我说的.我的上司找我谈,对我说别的职员投诉我不用心工作,还对我说他们让我再观察多一个月,好的话就办入职.在9月17日我代表公司去东莞出差做项目,9月26日回来.9月28日我又代表公司出差到东莞,在国庆期间,我也是一直加班10月5日我才从东莞回来.在接下来的到10月19日,我一直都是在做项目的后期工作.10月20日早上我回去公司,行政就对我说我们的劳动关系终止,还叫我中午之前收执好东西离开,说工资会在下个月的10日会发..在11月的10日圆鸿康公司就出了一个月的工资给我.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