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有几个问题要询问律师:1)学校是否应该承担一定责任?如对方要求赔偿,学校是否也应该承担相对一部分?(目前两位同学住院的医药费都是学校垫出来的)2)当初把两位同学送到杨浦区中心医院,后来对方
更新时间:2006-12-18 21:15:13
问题描述:
律师:
您好!
我是代我舅舅来咨询的,事情是这样的:在今年6月份我舅舅的儿子(未拿身份证)在学校中因为与同学发生矛盾动刀砍伤了两位同学,起因是在这件事情发生前,有同学狡诈恐吓我弟弟,并把我弟弟的脚踏车给抢走了。案发前天,弟弟真好遇到抢走他自行车的同学于是就问他要回,但是对方不肯给,并威胁弟弟出口扬言要打他。因为那些同学都是学校的小混混,不太好招惹。弟弟担心真的被人打,于是买了刀子防身。第二天弟弟和小A同学走到学校门口又遇上抢自行车的同学,弟弟再次问他要回,对方不肯给,接着就发生口角之战,接着就动手了,弟弟的同学小A用刀砍了对方(小A的刀是弟弟的)对方没有罢休,弟弟原本想吓唬吓唬对方的,看到小A动了刀,而且对方并没有和解意思,冲动下弟弟也动了刀。对方其中一名同学用手挡了一下刀砍伤了手。小A同学砍伤对方另一名同学的脊椎。
小A同学原本就是学校的混混,家庭因素导致他前期犯下很多案列,是学校出名小流氓。弟弟也是通过同学介绍认识小A,想让小A帮忙把自行车要回。因为弟弟家里舅舅舅妈都下岗拿低保,虽然自行车不值多少钱,但是对于都拿低保的家庭来说也是一个不小的开销。导致弟弟非常在乎这辆上学来回都需要的交通工具。
事情经过就是这样,案发到现在,舅舅舅妈一直有去医院看忘两个受伤的同学,并且有赔礼道歉。
现在问题是对方两位同学都要提出20万/个的赔偿。对于一个下岗家庭来说这真是个天文数字。
而且到目前为止,弟弟都不肯对警方透露伤势较重的那位同学其实是小A砍伤了。因为小A是出名的混混,弟弟担心把他兜出来,会对自己家庭有所伤害,担心小A找上门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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