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交通事故引起的暴力伤害该怎样解决?
更新时间:2008-03-10 10:00:46
问题描述:
2月29日中午11:40,我下班后骑摩托车在通洋公路由北向南正常行驶到力神桥时,被由东向西行驶小路穿越主路的张某撞倒,两人均有小伤,车有小损。当时有人报案,大约1:20左右交警才到。其间张的女婿于某多次要求私了叫我出200元我没有同意,我说私了可以,俩人的车自己修伤自己看。在1点多的时候于见我仍不同意,便挥拳打我,被人来开,后来于用钥匙夹在手指中间在我头部打了几拳,使我头部大量出血,随即有人报警。一回儿交警和派出所都到场了,我被送到医院花了好几百医疗费,还要休息好几天,我想知道我的医疗费(其中有看脚的)和误工费,该有交警还是派出所处理,怎样才能得到合理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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