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否违约了?学校扣钱合理吗?我能否向学校讨要这些钱?
更新时间:2006-12-22 11:56:06
问题描述:
我于2002年到一所民办公助校上班.与学校签定了2005年到期的合同.合同到期后,一直没有续约,但我仍象以前一样上班\领工资.在合同中规定,员工离职前应提前3个月告知学校.如果违约要交10000元违约金.我在06年8月18日提出辞职,学校快开学了.学校扣发了我的加班费\旅游费\教学成果奖励,又让我交了2000元.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