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样一份协议是否有效?若无效,应该如何解决?是不是我就应该搬出去,而对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因为协议当中并未规定是具体的租赁开始日期和结束日期,只说是预付6个月租金,而协议签订者并非我本人,这样的情况
更新时间:2006-12-08 15:44:47
问题描述:
我6个月前向人租了一套房子,当时签了一份协议如下:
甲方房东:×××
乙方房客:×××
经甲方,乙方协商同意,甲方的房子租赁给乙方,每月租金××元,预付6个月租金,如甲乙双方各有变更,在半个月前通知对方,否则由对方承担××元罚金,如6个月以后不另签订协议,则此协议书作为长期协议
甲方:×××
乙方:×××
本来我是准备长期借的,而房东也是默许的,所以也就草草签了协议,而且协议签订者不是我,是我的朋友,协议看上去也比较模糊,如今房东突然反悔,要求收回房子,并于2个月前通知了我,这势必给我造成了很大的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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