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法院判决我只得到25%,有什么法律依据吗?我认为贷款人是他,应该得到一半,我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06-12-06 14:10:27
问题描述:
我与丈夫诉讼离婚,双方就财产问题有争议,我们2002年12月登记结婚,房子是他2002年6月购买,并取得产权证,登记的是他和他父母三人名字,贷款15万,主贷人是我丈夫,婚后我们共同偿还贷款本息16万,已经偿还结束,现在我提出就贷款部分要求返还一半,法院认为产权证上是他们三人,我只可以得到25%,即4万,这合理吗?他无法证明他父母偿还的具体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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