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认为首先在2004年1月30日强制停机时没有通知本人2,也没收到催帐信件3,他直到3年后电话通知我,我认为他已超过了他的诉讼时效(2年),我可以拒付这个宽带费用吗?
更新时间:2006-12-04 12:48:08
问题描述:
2006年11月下旬,接到**来电,交我支付我在3年前未交的宽带包月费用,由于3年时间过长,本人记忆模糊,就让他查询,得知是在2003年10月22日提出安装申请,并在同月24日开通,到2004年1月30日因为我3月未交费,采取强制性停机,但未通知我本人。3年后,电信局工作人员催帐,让我将未交的3月宽带费用交上。当时我就提出疑问,为什么直到3年后通知我,为什么在停机时,为何不通知,而且我的联系电话并没有改变,工作人员表示,催缴帐单每月寄到我家,但本人没有收到过,也未在这3年内接到电话或当面催缴。其叫表示如不交,将我的不良信用记录交至银行,以影响我的信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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