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我这种情况,我应该怎样处理,才能将公司给我少交的那部分争取回来呀?还有,如果通过法律途径的话,胜算有几成?谢谢律师解答!
更新时间:2006-11-28 18:37:49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我原来的单位在园区,现在已经不在原来的单位上班了,离开差不多有三个月了。原来的单位没有按照园区的比例给我缴纳公积金(公司和个人均应该按照工资总额的22%缴纳),可是公司在去年包括去年之前,每个月只给固定缴纳400元(公司和个人缴纳总和),我在原来的单位工作有3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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