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怎样维护我的权利。
更新时间:2008-03-02 15:22:48
问题描述:
我跟女友一起参加今年的高中同学聚会。。后来我的另外一伙朋友也过来一起玩。其间我的女友向其中来到的一位朋友A索要欠款,跟他发生口角。那位朋友A推了我女友一下。在场的一位同学A看不过眼,跟那位朋友A吵了起来。在这位朋友A跟我的同学A吵起来后,我的女友也被其中的另一位朋友B劝着送回家了。。之后有一位同学B叫了几个人来把那几个朋友都斩伤。。
现在派出所在我提供的资料把那位叫人来斩的同学B拘留了。。但还有一位同学A在逃。。现在派出所的一位所长要求我跟我的女友找出那位在逃的同学A的或提供线索给他们。还说提供不出来就拘留我的女友,他们说事情是她引起的,有一定责任。但是她当初没有教唆和纵容别人打架啊。。在这件事情中我是在还没发生吵架的时候已经醉了。根本与我无关。但也口头上跟我表明找不到那个一开始跟人吵架的同学A。我跟我的女友一起都要关进拘留所。请问我现在应该怎么办? 是不是他在唬我还是他有一定条件拘留我们两个?
补充:这件事情上我女友真的没有教唆别人去动手,是我同学看不过眼才出头跟人家吵的。派出所审问我们后给我们签了一份犯罪嫌疑人什么书。到底这样合不合理?加上那所长现在口头上跟我们说要是找不到那个人你们就准备进拘留所。我不知道他是出于吓唬我们还是真的有足够条件。现在我就是但心派出所的人不讲理,硬要拘留我们十五天才放人。他们有这个权力吗?。但如果他真的对我们实行拘留,我们应该采取什么行动?可以取保候审吗?
[[i] 本帖最后由 jian0li 于 2008-2-27 09:39 PM 编辑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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