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的计算问题
更新时间:2008-02-26 21:35:39
问题描述:
我公司为一家浙江台州私营企业,2007年10月13日时一名冲床工因操作不慎导致其左手中指远端指节受伤,经医院治疗后该指节被截短约5~8cm,治疗费用已由公司全额报销,但该员工自受伤后除去医院治疗外一直未到公司上班,也没有进行伤残等级鉴定,直至年后该员工提出要求离职,并要求公司向其提供一次性赔偿金15000元,不知这样的要求是否合理?按国标的赔偿金应当如何计算?要包括哪些部分???(由于该员工刚刚入司,没有及时参加工伤保险,且受伤后没有到公司上班,只曾向公司借款作为生活费约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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