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如何讨回这笔款项?能通过法院向他发出支付令吗?要是真的要通过法院处理这事,我会因为和他的关系而被告重婚吗?他家人声明不会帮他偿还,我能通过法院向他家人直接索取借款吗?
更新时间:2006-11-22 18:23:32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我是一个已婚女子,三年前因结识一名江西男子并与他相恋。今年10-11月期间此名男子声称公司周转问题先后向我借下20万元债务(说明:他的公司并未到工商部门注册),出于信任此笔款项中有银行转账亦有现金支付给他,并立下借条,言明一个月内偿还借款!后来才得知他将从我手中借来的款项用于赌博,现在血本无归,也表示无力偿还该笔款项。从此他亦离开了原来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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